|
关于组织乐清市2008年下半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上岗资格证书申请材料上报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辅导中心、中小学:
为了加快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温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于2008年12月下旬组织上岗面试。请各中小学校符合条件的老师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C级
身心健康,表现突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二项:
1.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二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学校专职心理辅导教师。
2.具备如下三个条件之一:
1)大学心理系、教育系本科毕业。
2)已参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上岗资格培训8天以上,且考核与理论考试合格。(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http://www.wzpx.cn和温州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培训)
3)已参加《人际关系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两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获得省教育厅、省自考委发给的《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二)B级
教育系心理系毕业的专职心理辅导教师持有C级资格证书二年以上,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有C证三年以上;并且个别辅导累计超过20小时,心理辅导课累计超过30课时。工作成绩显著,有温州市二等奖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成果(含教案、课件、个案、论文、课题)。参加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组织的B级证书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A级
持有B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并且个别辅导累计超过50小时,心理辅导课累计超过30课时;获得浙江省教科院A级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 工作成绩显著,并有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成果(含教案、课件、个案、论文、课题)获奖。
二、申报程序
1、提供《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书申请表》和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二寸彩色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申请表从http://www.wzxl.net温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上下载。
2、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推荐意见,报市教育局学生科(2)初审。经初审后报温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复审。联系电话:61526733。
3、C级资格证书面试对象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温州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确定,届时另行通知。
4、C级证书面试前交材料审核、面试、证书费150元,B级证书交申报材料时交审核与证书费50元。A级资格证书面试由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组织。所有收费均由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开具发票。
5、面试合格者将由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颁发《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分A、B、C级。
三、上报截止时间
2008年10月20日。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B、A)级上岗资格证书申报表(申请表从http://www.wzxl.net温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上下载)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