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家庭教育优秀案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教育学区辅导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继续推进全市家庭教育现代化工作,提升广大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家庭科学教子,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
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老师及学生家长。
三、参评案例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评案例要求家庭教育指导者在现代家庭教育理念指导下,结合自己身边真实的事例,进行案例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同时强调案例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参评案例要着眼于从孩子身上发现问题,并有效查找到造成孩子问题的家庭教育根源,有针对性地加以改善。
(二)内容结构
1、【教育故事】:来自于自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真实故事。
2、【理性分析】:对小故事进行理性分析和阐述。
3、【操作要领】:提炼小故事中主要的成功做法,并概括成“操作要领”。
(三)文档格式
各校推荐的优秀案例字数2000左右,用A4纸打印。题目小二号字加粗黑体,一级标题四号加粗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加粗黑体,三级标题小四号加粗楷体,正文五号宋体,参考资料五号楷体。段落为1.5倍行距。一式二份,除封面外,其内页均不得署名。封面统一使用标准格式。
四、报送时间、地点
按照要求,各学校进行预评,经过筛选后于2008年6月30前送教育局学生科参评,每校数量不超过10篇。联系电话61526733(教育局)、62568225(市妇联)。
五、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的老师和家长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
附件1、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封面格式
附件2、乐清市2008年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评选记录表
乐清市妇女联合会
乐清市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