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学〔2008〕11号
关于举行乐清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师优秀德育论文和
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辅导中心,各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市学校德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乐清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师优秀德育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学校德育工作论文。
(二)德育工作个案分析。
二、论文要求
(一)观点正确,主题突出。
(二)联系实际,有创新精神,感染力和说服力强。
(三)论文要求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突出实践性,有推广价值;案例要源于德育工作的真实个案(涉及学校、学生均用化名),突出问题性、典型性,有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和借鉴意义。文章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已在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不再参评。
三、评选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学校行政领导、教师踊跃参赛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3—5篇参加本次评选。
(二)每位教师限送1篇文章,每篇文章只承认第一作者。
(三)参评论文请于2008年4月28日至29日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局。先到计财科(1)缴纳每篇20元的评审费,然后凭发票到学生科(2)交评审材料。
(四)对获得一等奖的论文(案例)将在乐清市教育网上公示。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剽窃抄袭他人文章的现象,将通报抄袭者姓名,并责成有关学校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文章用A4纸打印,标题字体为3号黑体,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行间距为25磅。封面格式见附件一,除封面外,其他页内均不得署名。
四、其他事项
凡获奖者,授予相应的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教师优秀德育论文评选。
附件:论文(案例)封面格式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